转发:关于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2021年第1号)
来源: | 作者:gaxrmyy | 发布时间: 2021-01-23 | 17858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


各乡、镇指挥部,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全面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巩固全县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有序的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加强大型会议活动管理,提倡以视频会议、线上会议等方式开会,确需举办线下大型会议活动的,应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原则上会议规模不得超过50人,并落实严格的防控措施。严格控制景区和公共场所接待规模,各景区实行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影剧院、网吧、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等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交通客运站、医院、银行、商超、政务服务等公共服务场所应合理设置人员导流间隔区,降低人员密度。

二、严格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县人员健康管理。对境外来(返)县人员,一律实施“14+14”的健康管理措施。即在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返县后继续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算起)。社区(村)要加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服务管理和排查,做好健康监测、心理疏导工作。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需经所属乡镇指挥部批准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在批准范围内活动。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县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拒不履行防控义务的违法行为,由县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三、严格院感防控管理。严格落实门诊三级预检分诊制度,做好隔离留观病区管理。严格控制医院人员出入,对住院患者,严格执行“一人一陪护”。新入院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经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后,方可入院和陪护。陪护期间,陪护人员要配合体温监测、做好“戴口罩、手卫生”等个人防护,遵守医院“不窜门、不扎堆、不聚集”等相关规定。陪护人员一旦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禁止陪护。如非必须,谢绝到医院探视病人,倡导采取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和病毒传播风险。

四、严格重点场所管控。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住宿等场所的日常监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责令其暂停营业。全县所有老年活动室、棋牌室一律暂停营业,县公安机关依法取缔“晃晃馆”、麻将室,严厉打击聚众赌博、带彩娱乐行为。

五、严格社区防控。各乡镇指挥部要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五有”防控措施。各乡镇指挥部要进一步指导社区因地制宜地落实进出人员测温、扫码、外来人员登记等工作,守好社区大门。要加强社区居民健康排查和信息上报工作。严禁普通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接诊发热病人,禁止药店向无医院处方者出售退热、止咳药品。


公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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