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卫健委 省民政厅 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患者遗体转运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6〕30号)、公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安县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政发〔2023〕1号)精神,现就殡仪服务惠民政策告知如下:
一、根据公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安县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基本殡葬服务费实行“四免除”政策。具体免除项目及标准为:
(一)县境内遗体(骨灰)接运费;
(二)三天两夜遗体冷棺存放费;
(三)遗体火化费(普通炉火化);
(四)三年骨灰寄存费。
二、遗体接运联系方式
公安县殡仪馆:0716- 5110789(业务咨询)
0716-5110275(办公室)
南平镇殡仪馆:0716-5819444(办公室、业务咨询)
三、对于医疗机构太平间开展殡仪服务经营活动、销售丧葬用品以及利用救护车等非殡葬专用车辆私自运送遗体等违法行为,由县卫健局依法查处。
举报电话:0716-5156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