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立医院改革精神和卫生计划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招聘单位聘用岗位实际情况,拟通过考试、面试的办法优选招聘单位部分临时聘用人员,招聘后办理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经卫计局批复进入本单位相应岗位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⑵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⑷公安县卫计系统现在编人员及自动离职、辞职、辞退、一次性安置人员及非招聘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不在本次招聘之列。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2015年公安县招聘卫生及相关专业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21日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科
3.报名要求:报名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籍档案(暂不能提供的,可在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时提交)、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同底免冠近期登记照3张,填报名登记表,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费:100元;
5.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者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的,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资格复审时将取消其考生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审查合格人员于2015年7月24日到招聘单位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工作由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卷面分100分。其中:医疗、护理、医技、中医系列人员的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基础)知识,两者分别占80%和占20%评分比例;药剂、中药、统计、文秘、财务和工程技术专业人员的考试内容为其专业基础知识。报名人数达不到1:1.5时,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程序。笔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以笔试成绩为依据,按照招聘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数10倍的,按1:5确定),面试按报考岗位以100分制进行。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各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出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专场考试确定。笔试、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人员用人单位组织体检。
2.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如果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
七、聘用管理
1.拟招聘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经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复审、考试、面试、体检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审定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相关部门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和工资等手续。受聘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否则,取消受聘资格。
对此次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岗位管理,实行人事代理,并按国家和省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此次招聘卫生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工作由县纪工委、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全程参与。
八、组织保障
1.成立考试指导委员会。
主 任:邹先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刘梦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苏志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 玲(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魏传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雷长林(县中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黎大贵(县二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成 员: 高大蓉 周三力 孟祥红 熊昌平 易先桂
刘大梅 周晓红 刘 静 张可平
指导委员会负责聘用方案、细则制定及笔试、面试组织协调工作,公示考试、面试结果,配合巡视组指导监督各单位的录聘工作。
2.成立聘用工作巡视组。
由县纪工委、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及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参与考试实施的全过程,包括考前会议、装订、密封试卷等环节,以了解、掌握一个考试的全面情况,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应立即制止和处理;考生作弊的当场取消考试资格,二年内不得参加本系统招聘考试。
3.成立专家组。
由各医疗卫生单位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人员担任,负责考试命题和阅卷评分等工作;专家组成员实行封闭管理。
有关招考具体事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招聘相应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公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716-5156061
公安县人民医院 0716-5208651
公安县中医医院 0716-5246334
公安县二人民医院 0716-5821806
二O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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